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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白河防洪整治工程(白庙至冀津界)监理招标公告

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北 - 廊坊市 - 香河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潮白河防洪整治工程(白庙至冀津界)监理
省份/直辖市 河北 所属地区 廊坊市 - 香河县
采购单位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0316-***8639 王一淼 0316-***5311 王一淼 0316-***1139
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张成 0316-***213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潮白河防洪整治工程(白庙至冀津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白河防洪整治工程(白庙至冀津界)监理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66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整治范围上游起自白庙附近(京榆大街),下游止于冀津界,治理河长44.9公里,其中吴村闸以上潮白河段长27公里,吴村闸以下潮白新河段长17.9公里。工程主要建筑物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槽整治14.50公里、堤防加高培厚23.89公里、堤顶路面硬化28.89公里、堤(岸)坡防护6.54公里,以及改扩建穿堤涵闸10座。 建设地点: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 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相关工作,以及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计量支付审核、工程验收及保修期缺陷处理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计量支付监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项目组中应至少配备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9月1日起任意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法***平台”在投标截止日公布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由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08 08:30至2026-10-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电话:0316-***0616,地址:****中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道****号****大厦,联系人:张成、张蕾、庄业茂,电话:0316-***21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水利厅

电话:0311-****592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地址: ****道****号****大厦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王一淼

项目负责人: 张成
电话:

0316-***1139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21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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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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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0/ulD3GKEBni4p5U9XX2K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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