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已由沧州市水务局以沧水农〔20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间市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河间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间市。 2.1.2建设规模:2026年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河渠清淤长度13.6KM,新建泵站1座、改建过水涵7座、节制闸2座、扬水点18座。项目区涉及诗经村镇16个村。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工期:10个月 2.1.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及项目建成后牵头组建第三方运营机构统筹运行等,运行维护期10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网的查询为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牵头人提供即可)
3.1.6其他要求: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6.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3本项目面向全体企业招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采取预留措施,如是大型企业,须承诺将采购项目40%(含)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如是中型企业,须承诺将采购项目24%(含)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是小微企业,可不提供承诺分包;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6.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及其服务期限、相应费用等),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的支付; (6)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09-17 09:00至2026-09-22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2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的95%进行收取。7.3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3)平台费用: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8.1招标人:河间市水务局地址:河间市联系人:郝先生 0317-****7968.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城市中心项目S****楼办公室;联系人:李华楠 0317-***6546 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间市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9768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7.3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3)平台费用:0元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间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街****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城市中心项目S****楼办公室 |
| 邮编: |
06245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郝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李华楠 |
| 电话: |
0317-***979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6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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