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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湖东校区光伏发电项目澄清回复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开标地点变更等说明通知

2026-08-20招标变更-变更江西 - 南昌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江西 所属地区 南昌市
采购单位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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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湖东校区光伏发电项目澄清

回复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开标地点变更等说明通知

一、本项目作如下澄清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中有关“产教融合实训建设”、“业绩”、“服务能力”板块内容的“评审依据”描述部分,除原文要求外,由投标人与业主签订类似光伏EPC项目合同、运维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效力是否等同于原招标文件评审依据要求?

回复1:业绩效力等同于招标文件评审依据要求(投标人自身与业主直接签订的光伏EPC项目合同、光伏运维合同,当合同工作范围、项目类型与对应评分项考核内容相匹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可作为本评分板块评审依据,效力等同于招标文件原文列明的证明材料。框架协议、意向协议不予认定)。

问题2:招标文件评第六章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中有关投标人业绩及服务能力评审依据中:【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自有业绩(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业绩予以计算),其余情况业绩均不予计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提问“由投标单位实控的项目公司的业绩是否也符合要求”?

回复2:由投标单位实控的项目公司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仅投标人自有业绩、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业绩予以计算;投标单位实控的项目公司但非全资的项目公司业绩不属于本条款可计分业绩范围)。

问题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中有关“产教融合综合实训方案:企业提供自有或合作电站作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如包含追光光伏阵列得1分,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含风力发电)得1分,含储能系统得1分,如无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发改委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供电接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问“由投标单位实控的项目或合作电站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实训基地是否也符合评审依据要求”?

回复3:是(由投标单位实控的项目或合作电站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文件作为实训基地符合评审依据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评分标准”中有关“校外实训基地多于或等于三家得2分,小于三家得1分,如无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发改委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供电接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问“由投标单位实控项目或合作项目、合作实训基地作为实训基地,并提供参建、合作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文件是否也符合要求”?

回复4:是(由投标单位实控项目或合作项目、合作实训基地作为实训基地符合评审依据要求)。

问题5:合同条款:1.2乙方建设的光伏项目中应按甲方绿建二星要求,将总装机面积3409.9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不低于726kWP部分的光伏相关设施设备产权直接划归甲方,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纸、绿建二星预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但合同期内收益权归乙方;1.5 本项目运营期内,除满足绿建二星要求的总装机面积约3409.9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不低于726kWP部分的光伏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外(合同期内收益权归乙方所有),具体详见项目施工图纸、绿建二星预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余乙方直接为光伏发电所安装设备、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不得转让、转卖或抵押,2.6运营期内,乙方所安装的设备、设施,除配套项目和便民设施外,产权归乙方所有。提问“删除不得转让、转卖或抵押;需明确在此情况下如甲方需要拆除移动相关设备的,需要补偿乙方发电收益”?

回复5: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本项目为学校公共建筑光伏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及校园安全管理,对乙方自有产权光伏设备设置不得转让、转卖、抵押约束,是保障项目稳定实施、规避产权纠纷风险,符合本项目招标初衷。2.合同已对运营期内因甲方原因需拆除、迁移设备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本条款无需另行增加补偿发电收益相关约定,相关风险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综合研判,自行测算报价)。

问题6:2.2乙方负责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及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开发(含项目报批)、建设、管理(含安全相关)、运营和绿建二星验收(光伏发电部分),以及屋面光伏铺设前的检测等所有工作;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对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中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期内安装了太阳能光伏板的整个屋顶的漏水维修、防雷、清洗等均由乙方承担。4.1乙方须对拟安装光伏的建筑物进行屋顶承载力检测试验并由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正式检测试验报告,且应根据检测结果做必要的加固,同时出具屋顶承载力达标承诺(正式检测报告及承诺需交甲方备案),并对将安装有光伏设备的屋顶承载力负责。在满足承载能力建筑的屋面建设光伏,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施工图。乙方应对屋面进行防水防漏处理,确保安装光伏发电站的房屋及设施不会因安装光伏发电站而导致漏水,如安装光伏发电站后,在合作运营期间发现屋顶漏水或其他各类问题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维修响应时效为在甲方下发维修指令后5日内维修到位。6.6 乙****楼宇屋面全范围不漏水、不渗水,如发现漏水、渗水问题及时维修到位,如未在甲方规定时间维修到位的,甲方有权自主维修,维修经费从结算电费中扣除。提问“将上述条款中的防水责任澄清为仅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顶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且将修理完成时间改为合理时间完成维修”?

回复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本项目由乙方全额投资建设光伏,屋面防水、渗漏维修责任属于乙方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对应的配套责任,屋面因光伏建设、设备运行带来的渗漏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该责任划分是本项目招标的核心条件;2.招标文件已明确5日内维修到位的响应时限,属于合理运维管理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评估运维成本,纳入投标报价)。

问题7:2.4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40万元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一期项目报建所有手续及两个月内完成现场所有施工,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3%,直至扣完为止。履约保证金扣完的同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废止该项目中选并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且乙方需将已安装的设备于3个月内自行拆除,否则甲方有权按无主处理。乙方对一期项目建设安装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40万元。如乙方不能如期完成一期项目建设且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按照每逾期1天扣除履约保证金1%。提问“取消甲方解约权,并将违约金标准改为项目实际日发电量对应的实际电费与光伏电费的差价金额”?

回复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履约保证金、逾期处罚、甲方解约权,是保障项目按期落地、约束乙方履约的重要合同保障条款,项目存在明确的建设工期要求,逾期将影响学校绿建二星整体验收,保留甲方解约权具备充分合理性;2.本项目处罚标准综合考量项目整体建设目标,不调整为按发电量差价计算违约金,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建设组织能力,合理安排工期)。

问题8:3.2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建设一批便民设施,包括候车棚(2处)、光伏停车棚(两处共约83个车位)、充电桩83个等。光伏停车棚及充电桩设计、建设、施工、***网、消防、环保、建筑、防雷、防震等国家的相关要求,建设设计方案需符合湖东校区整体风格,风格和安装点位需经甲方确认方可后实施。建设完成后,甲方拥有使用权和处置权。6.8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所有充电桩的全部运维管理、安全保障及收费运营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给甲方提供一个能查询充电桩总用电量和总收费额的管理员账号。充电桩充电价格按0.7元/度计费(***网电价调整),不另行收取服务费,由乙方负责代费,甲方从后续应支付给乙方的电费中扣除。充电桩的日常维护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需在接到招标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维修到位,否则招标方有权自行聘请人员维修,费用从支付的电费中扣除。提问“对6.8该约定不明需明确是什么费用,是否应由乙方承担,承担标准是什么;以及乙方是否享有该充电桩的收益权;对3.2澄清明确相关车棚建设费用及手续承担责任,以及建设时间是否包括在1.4款要求的时间内”?

回复8: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 6.8条款:充电桩运维、维修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已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充电桩为本项目配套便民设施,充电桩运营不存在收益,投标人投标时自行测算充电桩运营支付和光伏项目整体成本收益,综合计入投标方案;2. 3.2条款:候车棚、光伏停车棚、充电桩属于本招标项目配套建设内容,全部建设、报建手续、建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候车棚需与一期同步建设外,其余便民设施设备可随二期同步建设)。

问题9:5.1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光伏发电设备****楼一方案、一室外场地一方案的原则进行,****楼、室外场地的安装设计与施工方案(****楼宇屋面安装光伏技术检测报告、环境评估材料)需向甲方报备后方可实施。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设计与施工方案应在签署该项目合同后15日内由乙方提交给甲方。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完成后续的审批、施工、备案等相关手续。5.2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立即开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在符合条件后第一时间开始施工,确保在90日历天内竣工。***网发电条件,***网之日起计算运营期。非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延时办理手续、开工、竣工乙方按2000元/天赔偿乙方电费损失。延期超过90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退场,放弃提出其他任何索赔事项的权利。提问“取消甲方解约权”?

回复9: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学校重点建设任务,竣工工期为硬性要求,延期过长将严重影响学校绿建二星及赣江新区校区整体验收工作,设置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权利,属于保障国有项目落地的合理约束,投标人结合自身报批、施工能力,合理响应工期要求)。

问题10:14.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提问“改为提前通知甲方即可”?

回复10: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涉及国有校园项目,合同义务转让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仅通知不能发生转让效力,规避项目履约风险)。

问题11:提问“没有电量抄表确认时间条款、***网收益归属、乙方在整个合作期内仅承担一次光伏设备拆除、甲方提前解约或造成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违约责任、重新安装费用条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顺延运营期要求,建议做澄清补充”?

回复1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8.1条款,已明确电费采用每月结算模式,抄表具体时间中标后可与学院管理部门协商确定;***网产生的全部收支均归属投标方。关于设备拆除、重新安装、甲方提前解约、违约责任、运营期顺延等内容,招标文件合同章节已作出完整约定,请投标人仔细研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投标人提出的“乙方合作期内仅承担一次拆除、重装费用、顺延运营期”等属于新增合同诉求,本项目不予以增加。相关风险由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综合研判,自行纳入投标报价考量)。

问题12:如发现光伏项目对环境或人身产生危害,由乙方无条件负责拆除设备处理,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提问“光伏项目对环境或人身不会产生危害,建议取消该条”?

回复1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该条款为风险兜底条款,用于应对项目发生不可预见的环境、人身安全重大风险情形,属于招标人风险防控必要约定)。

问题13:应合理评估招标人用电量及拟建设的光伏发电量,确保招标人享受的中标人光伏年发电总量的利用率(消纳率)不低于60%,若消纳率小于60%,中标人须补齐招标人按60%消纳率应享受的优惠金额差额,并在30内足额缴付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后续电费中直接扣除。提问“项目有最低容量要求,需提供真实消纳数据供测算确认是否满足最低60%消纳”?

回复1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消纳率考核要求为本项目核心商务条件,投标人应当自行开展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消纳情况,充分评估风险后进行投标)。

问题14:2、“五金”建设专家资质:①具有工程师专业(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运维、新能源电气系统等)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的得0.5分;②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运维、新能源电气系统等)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的得1分;③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涵盖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运维、新能源电气系统等)技术职称或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且同时具有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的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产教融合综合实训方案:1、企业提供自有或合作电站作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如包含追光光伏阵列得1分,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含风力发电)得1分,含储能系统得1分,如无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发改委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供电接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校外实训基地多于或等于三家得2分,小于三家得1分,如无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发改委颁发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供电接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驻场工程师从业经验及资格证书:

①所有驻场工程师具有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或建设经验的得1分,如无或部分缺失不得分;②所有驻场工程师持有有效的电工证和光伏运维工程师证的得1分,如无或部分缺失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件)、开标前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问“是否可以提供拟聘施工单位和运维单位的人员资质;是否认可项目公司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及供电接入许可”?

回复14: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5:当地成立项目公司签约运营。提问“如我司中标,从项目运营和管理的灵活性和时效性方面考虑,当地成立项目公司更有利于对本地光伏政策做出灵活的调整,同时***网等工作的推进实施。请问中标后是否可以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用于本项目的合同签订、运营管理、施工等”。

回复15:本项目中标主体必须为投标单位,合同签约主体不得变更,不允许以新设当地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方签订本项目合同。但中标人中标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成立本地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现场施工、运营管理、并网备案等具体实施工作。但不得改变投标主体法律责任、不转移投标及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不免除原中标单位全部履约责任。

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及开标地点变更如下:

由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延期至2026年

09月03上午9时30分;

由原开标地点:****中心****楼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大道****号(****广场)】变更为:****中心开标室(****楼)(南昌市东湖区省****楼)。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由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21时前延期至2026年9月2日21时前。

其他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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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25/bTX1HKABni4p5U9Xzw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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