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6年第二批通用物资(电力电缆、控制及计算机电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2026年第二批通用物资(电力电缆、控制及计算机电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677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6776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安徽华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3121.238667 | 14005.208977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国华承德丰宁风光氢储100万千瓦风光项目、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3-10-19 2、深能尉犁县45万千瓦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深能尉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5-4-30 3、全州风电项目、国电优能全州风电有限公司、2022-8-17 4、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项目、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2022-6-17 5、广西石化新建10万吨/年POE装置项目、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2026-4-16 6、三峡能源浈江犁市100MW农光互补项目、三峡新能源发电(韶关浈江)有限公司、2024-3-27 7、华容县牛氏湖渔场120MW渔光互补项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9-4 8、陕西神能投大保当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7-1 9、新疆和田2×350MW热电联产EPC总承包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11-20 10、张家口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电缆采购、张家口广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4-11-14 11、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黎平清水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10-25 12、霍州市100农光储旅一体化项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2023-4-16 13、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9-22 |
1、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网发电项目、四川蜀光经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3年8月7日 2、酒钢集团金塔白水泉二期 400MW光伏及升压站扩建工程C区200MW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 3、****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中心站段)、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7月11日 4、中电智慧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工业园区 低碳转型5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1-260MW)EPC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深圳先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2025年4月1日 5、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 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A标段)、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0日 6、国电投临清51.875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35KV电缆等)采购项目、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6月10日 7、中船风电河北保定高阳15万千瓦风电项目、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7月30日 8、****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中心)27.5kV、35kV、110kV、220kV电缆(含电缆附件)及服务采购项目、****城际铁路有限公司、2026年2月26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6776001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英臣 电话:010-****1171
邮箱:1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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