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2025年10月柔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2025年10月柔模集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31086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310869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陕西开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浩珂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73.512600 | 479.31983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月9日 2、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2025年2月13日 3、山西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采购项目、山西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唐安煤矿分公司、2020年12月8日 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采购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3年7月5日 5、国能乌海能源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国能乌海能源有限公司(黄白茨煤矿)、2021年2月7日 6、宁夏煤业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国能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金凤煤矿)、2022年4月25日 7、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27日 8、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16日 9、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0日 10、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7月6日 11、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7日 12、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漳村矿)、2021年8月23日 1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司马矿、高河矿)、2021年12月3日 14、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柔性模板采购项目、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家沟煤矿、2023年9月25日 15、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雄山五矿)、2023年10月13日 16、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7日 17、阳泉煤业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阳泉煤业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新景煤矿)、2022年2月18日 18、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柔性模板采购项目、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7月20日 |
1、煤矿用横斜双拉纤维柔性模板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18日 2、煤矿用横斜双拉纤维柔性模板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5日 3、神东煤炭2025年2月第2批煤矿井下用柔性模板询价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2025年2月21日 4、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用横斜双拉纤维柔性模板采购、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8月11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50310869001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垚、张淑兴 电话:0912-***6312
邮箱:20****@****.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34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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