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科公司承揽国能煤化工行业大模型研究与应用项目生产运营及安全环保业务场景系统开发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数科公司承揽国能煤化工行业大模型研究与应用项目生产运营及安全环保业务场景系统开发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785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7858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79.650000 | 367.5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5级、77671、2028年08月09日 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乙方)、稳健级(3级)、DCMM-V-3-3100-001849、2028年08月04日 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杰出级(CS5)、CS5-3100-000019、2028年12月31日 |
1、CMMI5级资质认证证书、CMMI5、65120、2029年04月17日 2、DCMM数据管理成熟度、稳健级(3级)、DCMM-V-3-1100-002219、至2028年12月30日 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CS4-1100-000323、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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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曹文 PMP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纪文栓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 | ||
| 业绩 | 1、****中心智慧学习系统开发项目、****中心有限公司、2024-11-18 2、****中心数据与知识融合系统建设开发项目、****中心有限公司、2026-1-23 3、国能电科院火电大模型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12-4 4、国能龙源环保危废排污许可及标识监察大模型开发项目危废环保台账及危废标识智能体模型开发、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5-12-29 5、龙源电力大模型场景深化研发技术服务项目、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6-6-1 6、国电投河北公司热力公司基于AI****城市供热智慧客服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热力分公司、2025-11-27 7、中建中环新能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中建中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12-30 8、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山东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三期900MW核能供热工程外供工业蒸汽项目智慧巡检系统、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1日 2、基于“大智慧”、“多融合”云平台的发电系统智能诊断系统研究与应用、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9月26日 3、青海省投3×660MW“上大压小”火电项目大型火电深度调峰机组智慧化电厂技术研究与应用智慧电厂建设、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26日 4、华北电科院新能源所2024***平台***平台优化项目、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14日 5、葛泉矿用信息基础设施(****中心私有云、***平台、煤矿 AI 视频智能辅助系统)、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27日 6、***平台开发项目、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4月3日 7、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工业深度学习AI平台项目、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30日 8、****路****年人工智能领域技术支、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2日 9、河南中豫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I赋能生产经营项目、北京首智汇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0日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7858001 |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浩 电话:010-****6310
邮箱:20****@****.****.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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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3/CKE-66ABMqitpwL5nPr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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