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维修服务分公司2026年乌兰木伦站区部分车站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包神铁路维修服务分公司2026年乌兰木伦站区部分车站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30571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305711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诚玖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75.832413 | 597.102118 | ||
| 质量(如有)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1006309、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沪)JZ安许证字[2016]010021、2027年12月29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4081451、2029年09月30日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114211916、2030年05月12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 安许证字[2021]000016、2027年01月11日 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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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谈东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沪134201520151538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沪建安B(2019)0099554)。 | 漆小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晋162201720180740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晋建安B(2022)2007736) | ||
| 业绩 | 1、岢瓦铁路抢险复旧工程第一标段、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21日 2、****中心新建工程、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 3、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设计院、2022年10月 4、石家庄东货场改建大机停留基地工程、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2024年05月29日 5、包神铁路神朔公司2022年换枕工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22年7月6日 6、北京市八一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北京市延庆区康庄中学、2022年11月29日 7、韩原线K127+469-K127+670路堑边坡防护设施大修整治工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工务段、2024年6月9日 8、****城下沙河街街区房屋修缮及市政改造工程(B区)、四川旭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5月12日 |
1、包神铁路神朔公司2024年神朔轨道车车库整修工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24.8.5 2、副井工业场地垃圾场封闭餐厅地下室库房改造等工程、山西潞安集团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2022.11.1 3、大同市云冈区云冈 镇政府 5#****楼修缮工程、大同市云冈区云冈镇人民政府、2025. 6.7 4、火山站道岔更换工程、山西晋神铁路有限公司、2024.1 5、包神铁路包神公司2024年包神线黄河特大桥失效木枕更换维修工程、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4.28 6、2025年大同市新荣区农村公路候车亭改造工程、大同市新荣区交通运输局、2025.6.18 7、2025年中小学校校舍维修工程-包4、灵石县教育局、2025.7.3 8、2024年太原车务段寿阳站调配二道轨道衡大修工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务段、2024.11.9 9、陕西省何家塔煤矿整改装车站铁路专用线及线路隐患工程、陕西省何家塔煤矿、2023.10.30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305711001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白瑞先、师继红 电话:0471-***1867
邮箱:20****@****.****.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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