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榆林化工动力装置二期脱硫脱硝装置消除生产瓶颈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30777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50307770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亚太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52.544160 | 788.67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11000543-6/1、证书有效期:2028年12月11日。 |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53002309、证书有效期:2029年01月19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项目经理:朱礼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师造注册证书:京1322011201101822、设计负责人:孟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项目经理:张志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师造注册证书:云1532018201901079、设计负责人:吴庆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
| 业绩 | 1、(氨法脱硫业绩)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x135MW机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及2014年氨法烟气脱硫装置“一炉一塔”改造工程项目、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2009.8 2、(氨法脱硫业绩)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动力分厂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国电赤峰化工有限公司、2016.7 3、(氨法脱硫业绩)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动力装置2×480t/h烟气脱硫装置、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018.5 4、(氨法脱硫及脱销业绩)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中心—4#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工程、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5 5、(氨法脱硫业绩)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烟气脱硫装置EPC总承包、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5 6、(脱硝业绩)河北横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脱销优化改造项目、河北横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8 7、(脱硝业绩)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2X350MW机组环保协同提标改造示范工程、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2018.11 8、(脱硝业绩)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2018.2 9、(脱硝业绩)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1、#2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2017.11 10、(脱硝业绩)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X35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17.5 |
1、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1×67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脱硫装置EPC总承 包、万华 化学( 烟台) 氯碱 热电 有限 公司、2019. 9.8 2、沧州旭阳 化工有限 公司热电 联产项目 氨法脱硫 装置、河北 旭阳 工程 设计 有限 公司、2019. 1.13 3、宁波明州 热电有限 公司锅炉 烟气烟尘 超低排放 改造项目、宁波 明州 热电 有限 公司、2019. 7.19 4、宁波光耀 热电有限 公司脱硫 除尘超低 排放改造 项目EPC 工程总承 包、宁波 光耀 热电 有限 公司、2019. 7.1 5、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NCR技术烟气脱硝工程、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5.30 6、文山铝业130t/h锅炉脱销装置EPC总承包、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2015.4.2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50307770001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鹏慧 电话:0471-***1825
邮箱:20****@****.****.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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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3/kkWPfJoB8JITibH43gs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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