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2026-2027年度尿素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湖南公司2026-2027年度尿素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50550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505502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秦皇岛市科冠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533.990000 | 1651.080000 | ||
| 质量(如有) | / | / | ||
| 工期(交货期) | 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暂定,首次供货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分批次供货。标的物现场交货时间为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 | 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暂定,首次供货期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分批次供货。标的物现场交货时间为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3年脱硝用尿素材料采购招标项目、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0.1 2、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脱硝用尿素(罐装)采购、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2025.1.8 3、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项目部脱硝用尿素的采购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项目分公司、2022.5.16 4、开滦协鑫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尿素采购货物采购招标项目、开滦协鑫发电有限公司、2022.7.18 5、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尿素采购、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2024.10.6 6、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脱硝用尿素(袋装)采购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2024.1.1 7、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尿素、华润电力(盘锦)有限公司、2024.10.23 8、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尿素采购项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2021.7.1 |
1、华电奉节电厂2×600MW机组2024年尿素采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4.7.2 2、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工业尿素采购、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4.9.24 3、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尿素采购、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4.12.10 4、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脱硝尿素采购、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2024.9.11 5、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24年1月尿素采购、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3.1.17 6、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脱硝尿素采购、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2.12.26 7、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尿素规模化采购、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7.2 8、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脱硝尿素采购项目、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4.12.25 9、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尿素采购、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1.3 10、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尿素规模化采购、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2024.7.17 11、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尿素采购、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23.9.12 12、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尿素采购、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3.8.31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505502001 |
评标委员会共 21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宏林 电话:023-****2995
邮箱:12****@****.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网www.****.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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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3/pYJU258BMqitpwL54O-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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