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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在《***平台》《***平台(山西省·晋城市)》发布了泽州县南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32页-134页)中相应条款均未约定。请问本项目合同价格、支付及结算条款是否按照《****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的要求执行? 澄清答复:本项目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相关约定,适用《****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该文件及现行国家、山西省工程价款相关法规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是合同格式范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支付、结算相关细节,在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在不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约定的内容。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158页)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承担本项目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工作; 承担本项目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一切工作。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且满足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可以共同承担相应部分工作。那么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共同承担与施工有关一切工作时在填写第4条时如何填写?是否可填写为:某公司和某公司共同承担本项目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工作? 澄清答复:联合体协议书第4条可按照联合体实际分工情况如实填写。若多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项目施工相关全部工作,可以填写为“XX公司、XX公司共同承担本项目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工作”;设计工作分工按照联合体实际承担主体同步填写。联合体各方资质须匹配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的责任、义务仍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6-***5680 邮箱:__****@****.com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州县南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 联系人:闫玉清 联系电话:157****811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玉辉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开发****楼 联系人:徐宇 联系电话:139****5230/0356-***2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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