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20260605024813-53491
二、合同名称:鹤岗市第十七中学心理咨询室建造
三、项目编号:81a97de8508f477a92f6fcf688caf4dc
四、项目名称:鹤岗市第十七中学心理咨询室建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第十七中学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33****3344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华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2****中心
联系方式:139****83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鹤岗市第十七中学心理咨询室建造 | 1(项) | ¥184,291.89 | ¥184,291.89 | 一、施工技术规格 1. 空间布局合理,分区清晰,满足咨询、接待、舒缓使用需求。 2. 墙面、地面采用环保阻燃材料,色调柔和无刺激性,甲醛等有害物质达标。 3. 墙体、门窗做专业隔音降噪处理,密闭性良好,保障隐私。 4. 照明采用柔光防眩设计,通风、温控设施完善,无噪音干扰。 5. 强弱电管线隐蔽铺设,线路规整,开关插座布局合理安全。 二、施工服务要求 1. 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全程文明施工,做好现场防护。 2. 施工期间做好防尘、降噪,按时完工,服从现场管理。 3. 提供材料合格证明、环保检测报告,隐蔽工程提前报验。 4. 完工后清理现场,提供质保维修、售后整改服务。 三、质量验收要求 1. 整体装修平整牢固,无开裂、掉皮、色差、破损等质量缺陷。 2. 隔音、密闭、照明、通风、水电系统功能正常,运行稳定。 3. 所有建材环保指标、消防指标符合国标及校园建设标准。 4. 资料齐全,现场实测实量合格,整体观感、使用功能达标后方可验收。 |
合同金额: 184,291.89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贰佰玖拾壹元捌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7月15日
履约地点:***网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f27401b2c0e909f8774e04ef0f0f9d96.pdf
鹤岗市第十七中学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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