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D-20260922072919-55170
原合同编号:JD-20260922072919-55170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原合同名称: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DD26092017752720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心其他分析仪器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 ****路****号****中心
联系方式:158****7000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恒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鹤岗市兴安区94委大陆 南小区A****楼
联系方式:132****3690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雷磁 WZB-175 便携式浊度计 | 2(台) | ¥7,500.00 | ¥15,000.00 | .红外LED860nm光源,符合ISO 7027和HJ 1075标准.屏幕:≥4.3英⼨彩⾊液晶触摸屏需⽀持断电保护、IP65防护等级标配浊度瓶,⻓效浊度校准套装,便携式防护箱.需⽀持散射法和散射-透射法测量原理切换需⽀持标准测量和平均测量模式等。1. 验收程序。按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验收交付,条件允许时同步初验设备质量,双方签署书面验收记录留存。2. 验收内容与标准。货物验收:设备、备品备件、说明书、检定合格证书、供货清单齐全;性能验收:设备完好、安装规范、正常工作,符合率100%;\n标准:按招标要求及相关检测标准执行。3. 不合格处理。甲方书面通知质量问题,乙方48小时内响应;甲方可拒收并要求免费更换/退款/赔偿,乙方30日内整改。4. 违约责任。延迟交货:每日按合同总额0.01%付违约金,超30日甲方可解约;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全部更换/维修费用及甲方全部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不可抗力:双方免责,但须提供证明并及时通知。5. 争议解决。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
合同金额: 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5日至2026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中心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黑龙江****中心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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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0/fKVcH6EBMqitpwL565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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