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鹤岗市惠民医院(鹤岗市职业病医院)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1 11:00:00
- 项目预算(元):124600.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路****号鹤岗市惠民医院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3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仪器仪表 | 岩盐气溶胶治疗仪 |
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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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S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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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否 | 是 | 是 | "1 岩盐气溶胶浓度可多档调节,浓度≥3mg/m3; 2 设备产生的岩盐气溶胶,规格不超过5微米的颗粒数量占总颗粒数的比例不低于80%; 3 具有研磨系统,研磨仓坚固牢靠,易拆卸,便于清洁、消毒与更换。 4 具有工作时间设置功能; 5 设备使用过程中可多档调节,可根据患者情况进行调节; 6 具有倒计时功能,结束后自动停止工作; 7 显示方式:液晶显示屏,中文菜单;实体按键操作; 8 主机重量≤3kg,具有一定的便携性,方便移动,满足各种使用场景; 9 具备交叉感染防控的恰当措施:上盖可拆卸,便于清洁和消毒。 10 使用年限>5年 专用岩盐配料要求: (1)适用范围:配合岩盐气溶胶治疗仪使用,可产生岩盐气溶胶,用以治疗呼吸系统疾病; (2)组成成分:高纯度岩盐、矿物微元素等; (3)性状:专用岩盐配料为白色结晶粉末,表面无杂质,不粘结成块,呈松散状态;无臭。 (4)产品属于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 ▲(5)专用岩盐配料每次更换,不重复使用; ▲(6)专用岩盐配料干燥失重: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二部氯化钠干燥失重要求,依照通则0831干燥失重测定法检验,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超过0.5%。" ▲ 配备300人份专用岩盐配料 |
| 2 | 其他仪器仪表 | 无烟艾灸舱 |
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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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T-XZ-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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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否 | 是 | 是 | "1.使用电源:使用电源:a.c.220V,50Hz; 2.输入功率:额定输入功率≤1600VA;机器功率2200W 3.▲结构尺寸:采用舱式设计,长2250mm, 宽830mm, 高1200mm(允差±10%) 4.灸疗盒:灸疗盒数量4个,直径55mm 5.治疗温度:治疗温度40℃~55℃, 级差1℃,温度(允差±3℃) 6.▲治疗部位:治疗部位上灸(背部)、 下灸(腿部); 7.▲灸材材质:灸材 (1)灸材材质:灸材应仅由艾绒制成。 (2)干燥度:不低于85%。 (3)灸材重量:10g, 允差±20%。 (3)灸材密实程度:0.2g/cm³, 允差±20%。 8.人体躺板:实木,平面曲线设计,人体工程学设计; 9.▲特色功能:上舱温度和下舱温度可以分别设置;艾灸盒温度可分别开关;红蓝光可单独开关;手机蓝牙音乐播放可单独开关;臭氧消毒可单独开关; 10.工作噪声:工作状态下噪声不大于60dB(A)。 11.治疗时间:0~99min 可调,级差1min,允差±5%。 12.▲温度保护:温度保护功能:设备具有两路独立的温度保护装置,当达到治疗温度时,第一路保护装置动作,切断加热输出;如第一路保护装置失效时,温度继续升高 到60℃,第二路保护装置动作切断加热电源。 13.显示屏尺寸:7寸 14.红光2条 15.红光波长:620-633NM 16.加热温度:290度 17.仅通电、开启显示屏与红光,不开启加热功能:可连续工作 4 小时以上,基本无安全隐患。 18.电气安全:安全要求符合GB9706.1-2020的要求; 19.电磁兼容:电磁兼容符合YY 9706.102-2021的要求。 20.环境试验:按 GB/T14710-2009中规定的气候环境要求 21.具备证件:器械二类注册证和软件著作权"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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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0/fkTwo6ABni4p5U9XaV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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