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伊美区美溪供热服务中心取暖器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16小时前招标预告-需求黑龙江 - 伊春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伊美区美溪供热服务中心取暖器比价
项目预算 21.5万
省份/直辖市 黑龙江 所属地区 伊春市
采购单位 伊美区美溪供热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8****3737 150****1277 0458-***052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中心取暖器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60907110403020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中心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1 09:00:00
  • 项目预算(元):215000.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中心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
  • 踏勘时间:2026-09-10 10:00:00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取暖器 生物质锅炉及锅炉配套设备
DZL
DZL1.75-0.7/95/70-S
1 1、货物包含:2.5吨生物质锅炉一台、除渣机一台(GBC-3)、除尘器一台(XD-2.5T)。 2、中标供应商必须包括旧锅炉、旧烟道、旧除尘器、旧除渣机,门的拆除,新锅炉、新除尘器、新除渣机、新烟道以及门的安装恢复,并包含安装检验。 3、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4、保修及服务信息商品使用期免费上门服务 3、售后响应时效:2小时 4、为了更好的提供售后服务,为保证供货质量,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所需产品的渠道来源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承诺书。 5、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分批负责上门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6、供应商在本项目报价期间需要现场踏勘,没有现场踏勘视为无效报价。 7、供应商中标后,所有产品到货后,采购方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采购单位退回所有产品,产生一切费用有供应商承担。 8、提供商品应是全新,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质保期内应对所货物包退包换。保质期内无论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由供货商提供免费更换。供货商应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免费送货,报价包含成本、运杂、包装、利润、人工、保险、税金、安装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中标供应商须在成交后7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以免延误我单位使用,要求统一送货,如未按时供货,7天无理由退货,取消报价资格。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距离报价结束时间:
00小时00分00秒
我要报价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0/ygayeqABLRKCxEZfsGeD.html

黑龙江环保招标
哈尔滨市环保招标
齐齐哈尔市环保招标
鸡西市环保招标
鹤岗市环保招标
双鸭山市环保招标
大庆市环保招标
伊春市环保招标
佳木斯市环保招标
七台河市环保招标
牡丹江市环保招标
黑河市环保招标
绥化市环保招标
大兴安岭地区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