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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街****号2单元5层1室等共23处房产捆绑出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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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6]哈产租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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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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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是标的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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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街****号2单元5层1室等共23处房产捆绑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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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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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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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详见标的目录 |
出租参考面积 |
详见标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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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
详见标的目录 |
履约保证金 |
按成交价20%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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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10 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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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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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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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标的租期10年,年租金由出租方每3年评估一次,如新评估年租金大于成交年租金*(1+5%),则按新评估年租金作为新的年租金,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新评估年租金小于或等于成交年租金*(1+5%),则按照原成交年租金继续执行。 每三年须评估的年份为第4年、第7年、第10年,第5年和第6年的年租金按照第4年年租金执行,第8年和第9年年租金按照第7年年租金执行。评估机构由出租方依法确定,评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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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263400.0元 /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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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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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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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5]第125、130号评估报告、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6]第023号、黑东评报字[2026]第079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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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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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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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5]第130号评估报告、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5]第125号评估报告、黑正大阳光评报字[2026]第023号评估报告和黑龙江东宇振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东评报字[2026]第079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23个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中心、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标的,自行调查判断标的的具体详情,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其造成****中心、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3、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等相关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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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2230100749512104C 法定代表人:顾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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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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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哈财资﹝2022﹞667号文件、哈财资﹝2021﹞313号文件、哈财资﹝2026﹞394号文件、哈财资﹝2020﹞424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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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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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须参与竞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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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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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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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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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出租方要求,意向方报名前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方可参加该项目。 意向承租方需在2026年9月16日9:00至2026年10月12日16:00(工作时间)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需额外提供现场勘查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查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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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
竞价规则 |
***网***网络竞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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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09-16 09:00 至 2026-10-1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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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网站(https://****.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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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79020.0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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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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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00 至 2026年10月13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00起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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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应在标的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承租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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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136****2755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45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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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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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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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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