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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屏障区长兴片区水华防控和应急打捞控制工程项目A3300000090006427001001

18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湖州市 - 长兴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太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屏障区长兴片区水华防控和应急打捞控制工程项目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湖州市 - 长兴县
采购单位 浙江长兴吉通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钱红杰 152****0169 157****6600 173****6807 更多联系方式(5个)
代理机构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名称:
太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屏障区长兴片区水华防控和应急打捞控制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2509-330522-04-01-738170
招标人:
名称:浙江长兴吉通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浙江省湖州****大道****号****楼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路****号****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2-***0689
电话:0572-***8801
标段(包)名称:
太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屏障区长兴片区水华防控和应急打捞控制工程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6427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澄清通知内容: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联合体要求、***网上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资信标评审内容等内容作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4修改为: 3.4 自 2021年07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华蓝藻防控类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③验收证明材料((完)竣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备案表),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或类别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①②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认可)。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修改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各成员单位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部分的资质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4)资质等级确定原则‌: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网上下载时间修改为“***网上下载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 2026年10月26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 15:00: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14.修改为:自 2021年07月01日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华蓝藻防控类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反映项目特征的关键页)、③验收证明材料((完)竣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竣工验收备案表),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若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规模或类别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①②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认可)。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蓝藻拦截或压力控藻或打捞系统”为主要施工内容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蓝藻拦截或压力控藻或打捞系统”为主要施工内容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完)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如为EPC或EPCO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也可认定为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中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 年 10月 10 日 16 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中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审查资料组成修改为:详见本须知表的3.5和11.3和11.5。
行政监督机构: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电话:
0572-***5209
信息来源:
***平台(点击跳转)
***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09 1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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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3/l1G-H6EBni4p5U9XpNq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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