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年08月08日 12: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8日 12:26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133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31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4133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污水站污泥处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拟采购污水站污泥清理处置的服务单位,医疗污泥属于危险危化废物,具有直接或间接传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遵照就近处置原则,处置单位须为乌鲁木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单位,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城市管理局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委托其处理医疗废物,协议中明确说明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管理公司为乌鲁木齐市政府指定唯一一家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针对本项目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管理公司给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唯一授权及联合体协议书。***网上发布了两次招标公示,均只有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效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财政部74号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路****号南湖明珠二期8栋底商住宅商业202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联合体牵头单位: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991-***3168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133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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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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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7/3y-q358Bni4p5U9XwUd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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