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车辆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6日 15: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车辆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15: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2411 | ||
| 采购单位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67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经****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路****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24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0009号-ccjkcg2026-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车辆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包一采购结果 | 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吉林省达兴名车服务有限公司 | 财政部门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路****号
项目联系人:宋工
项目联系方式:181****6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经****中心
地 址:****路****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31-****241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财政部门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初审: 付学艳
复审: 李丽
终审: 郑志亮
附件信息:
-
投诉处理决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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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7/XUU-qaABni4p5U9XC1O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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