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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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6: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4056 |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0898-****634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创美****广场****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工 0898-****405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WL-2024-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更正内容:
- 原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颗粒物(PM10)分析仪(1 台) 校准膜示值误差:<0.5ug/m3,现更正为‘校准膜示值误差:±0.5%’”“2、颗粒物(PM2.5)分析仪(1 台)‘校准膜示值误差:<1.5ug/m3’,现更正为‘校准膜示值误差:±1.5%’”;
2、原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三)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颗粒物(PM10)分析仪(1 台) BETA 源:‘C-14,60μCi±15μCi(< 2.22×106 Beq)’现更正为:‘C-14,60μCi±15μCi(< 2.22×106 Beq)’”“ 2、颗粒物(PM2.5)分析仪(1 台)BETA 源:‘C-14,60μCi±15μCi(< 2.22×106 Beq)’现更正为:‘C-14,60μCi±15μCi(< 2.22×106 Beq)’”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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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98-****6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伟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创美****广场****楼
联系方式:胡工 0898-****4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898-****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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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7/f7n5c5EBuPHWpUMBrBi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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