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采购餐厨垃圾清运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年07月23日 20: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采购餐厨垃圾清运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20:14 |
| 预算金额 | ¥13.21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8761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87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师范大学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采购餐厨垃圾清运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3212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校园餐厨垃圾专项清运处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1.服务具有属地唯一性与特许经营限制性。****城市特许经营类服务,受地方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具备严格的行业准入资质。本次拟定供应商为属地具备合法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资质的专业机构,是可承接本校两校区餐厨垃圾合规清运处置的唯一适配服务商,无其他符合资质的备选供应商。2.保障服务连续性与校园安全性。校园餐厨垃圾清运需贴合学校作息、就餐规律,且对清运时效、卫生标准、安全管控要求极高。该供应商长期承接本地高校餐厨垃圾清运服务,熟悉本校两校区场地布局、清运点位及校园管理规定,服务流程成熟、响应及时、履约稳定。若更换供应商,将出现服务断档、清运标准不匹配、校园环境卫生管控脱节等问题,极易引发垃圾堆积、异味污染、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影响校园正常运营。
3.项目采购具备合规唯一性。本项目服务范围、处置标准、属地监管要求具有特殊性,无其他竞争性供应商可满足项目全部服务需求,不具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采购条件,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榆树沟街道办事处(温泉校区项目)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清运队(昆仑校区项目)
地址:乌****路****号;乌鲁木齐****街****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杨静
联系电话:132****8761
联系地址:****路****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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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3.jpg (15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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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1.jpg (40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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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2.jpg (3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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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7/wO7wjp8BLRKCxEZftL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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