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废标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1: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1:43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涂艳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699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街****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9-****89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路****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8699 | ||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330700263503010000003-JHTY2026-ZFCG015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七、预算总金额:661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符合条件资格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金志辉,唐艳,吴献群,邵小红,金梦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天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艳菲
联系电话:159****8699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路****号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81
传 真:/
地 址:****街****号****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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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金华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定稿)-电子投标(专门面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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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7/y5GOaqABMqitpwL59nN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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