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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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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金隆公司蒸汽干燥尾气回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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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JCH20261948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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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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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 |
北京金泰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为第一预中标单位 江苏优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为第二预中标单位旺福环保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单位为第三预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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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及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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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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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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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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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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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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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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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钱永霞 0562-***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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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箱 |
j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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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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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8/PzweZaABni4p5U9XrbJ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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