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CS-2026092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供应商地址: ****道****号A6栋5层
成交金额: 345000.00元
评审得分: 89.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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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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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宿州市2025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编制工作,动态掌握宿州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家底,量化本地重点排放源、强化大气排放源管理,实现对碳污排放的持续监控和管理。 服务要求:(1)***平台在线填报,完成面源活动水平在线更新填报; (2)审核企业填报数据,完成融合清单核算编制及质控校核,最终通过上级部门审核; (3)编制并提交整体技术报告一份。 服务时间:服务期9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且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各阶段成果,采购方组织对项目各阶段产生的成果进行审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浩、娄文侠、潘志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城,联系方式: 173****78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 0557-***1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城
联系方式: 173****7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173****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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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8/VFG6HqEBni4p5U9XQ4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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