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卷烟厂污水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2026-2027)-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1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GZ5107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污水站升级技术改造项目(2026-2027)-工程施工(项目编号:2026AFGGZ51073)作如下澄清答疑:
疑问1: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描述:“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 第二类:(1)合同协议书。(2)***网址及查询截图,****城***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因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分包业绩,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不含分包单位;请问我司提供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后,在附上盖有合同甲方公章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1:分包业绩符合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疑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吗?还是中标后提供?
回复2:“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人员中标后按要求提供,投标时可以不提供。
疑问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网址及查询截图,****城***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网页上找不到了,提供中标通知书可以吗?
回复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澄清内容。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路****号
邮 编:230601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9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邮 编:100081
联系人:王琼、谢正风、邓嘉莹、蒋雪娜
电 话:0551-****3655/010-****4119/62108043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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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38/iwmRiqABLRKCxEZfZj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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