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石有关单位 :
现将《石狮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8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 2018 〕 25 号)和《泉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泉政文〔 2019 〕 45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 6 项污染物指标优于国家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全市 PM10 、 PM2.5 浓度进一步下降, PM2.5 浓度达 到上级考核要求,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优化产业布局 。 配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 制高 VOCs 排放的项 目建设,相关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力度。推进现有大气重点防控企业优化重组、升级改造。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以火电等行业和装备为重点,促使一批不达标、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制定 “ 散乱污 ” 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网式排查和分类处置,建立管理台账,力 争 2019 年 底前基本完成。建立 “ 散乱污 ”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四)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推动绿色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一)优化能源结构 。 清洁高效发展煤电,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 2020 年,除 火力发电企业外的其他规上工业 能源消 耗总量控制在 85 万吨标煤以内。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力争保持 10% 以上的年均增速。除工艺需求外,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燃油炉窑。全市沿海港口港作船舶、公务船舶使用岸电覆盖率达 90% , 100% 以上已建的集装箱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建成充电站约 150 处、充电桩 2347 个。
(二)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 全市原 则上不再新建 10 蒸吨/时及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或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推进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网建设,提高供热能力。***网覆盖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网覆盖后 6 个月内关停。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 “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调整并组织实施。加强禁燃区的监督管理。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鼓励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一)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组织制定实施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
(二)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 。 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发展多式联运。****城市绿色物流体系。
(三)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 ****城市建成区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2020 年底前,****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道路客运班线实现电动化率达 50% ;城市出租车 新增或更新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 达 50% 。全面 实施新建造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筹划淘汰目标和更新计划,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和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推广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四)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根据要求落实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五)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违法行为,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强上路行驶机动车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2020 年底 前完成摸底调查和划定等工作。推进排放不达标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我市沿海港口按要求时限纳入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强化船舶用燃油执法检查。稳定运行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 2020 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 50% 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 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运输有机液体等相关物品的车船应设置油气回收接口。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一)加强绿色规划引领。 ****城市通风廊道的研究,在城市规划、设计、审批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城市通风廊道密集建设高层建筑群,****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
(二)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 充分挖掘造林潜力,科学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做好面上造林,突出抓好 “ 三沿一环 ” 森林景观带建设。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三)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发展装配式建筑。建立房建、市政道路和拆迁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治理,建立港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巡检、行政处罚和信息通报制度。
(四)推进废弃石窟恢复治理。 编制治理规划,制定和落实治理目标及任务,多方位探索综合治理方式。
(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氮排放控制。 2020 年底前,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0% 以上。加强秸秆焚烧的日常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强化露天焚烧监管。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至 2020 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 2016 年减少 10% 。实行规模化畜禽禁养区规 定,严防畜禽养殖回潮。
(一)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2020 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全面排查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
(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地 方 VOCs 排放标 准,推进相关行业实施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 物( VOCs )整治。 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加快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加大绿色、低挥发性涂料产品使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工程;石化行业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修复( LDAR ),制药、涂料等行业逐步推广 LDAR 。实施 VOCs 区域排放倍量削减替代,严格限制建设涉高 VOCs 含量溶剂的项目,开展典型行业 VOCs 最佳可行技术案例筛选。开展 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扶持 VOCs 治理效果好的企业,惩戒效果差的企业。 2020 年,全市 VOCs 排放总量力争比 2015 年下降 10% 以上。
(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工业园区等实施限期达标改造,推进染整集控区污水处理设施加盖除臭改造工程和定型机废气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并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有条 件的涉 VOCs 排 放工业集****中心。
(五)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
(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 , 分类开展综合治理。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监管的重点,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管理重点对象。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一)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明确控制目标和重点防控措施,开展常态联合防治和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二)开展臭氧源解析,提出管控措施。 开展臭氧源解析与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 明确我市 O3 生成贡献较大的 VOCs 物种,提出有效的管控措施。
(三)加强轻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进一步健全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细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管理。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针对臭氧形成特点, 加强对涉 VOCs 、 NOx 排 放企业的管控,整治“散乱污”,落实错峰生产。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控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财政支出向蓝天保卫战倾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筹资模式,解决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缺口。落实相关环境经济税收政策,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一)***网络 ,强化科技基础支撑。 ***网络建设。***网络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抓紧配备 VOCs 、颗 粒物车载巡测装置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将排气口高度超 过 45 米 的高架源以及 VOCs 排放重 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2020 年底 前基本完成。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按部署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平台。配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上收。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配合完成一轮大气排放源清单编制,***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等。
(二)加强环境执法, 配合开展环保督察。 持续组织开展 “ 清水蓝天 ” 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广 “ 双随机、一公开 ” 等监管。***网格监管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违法行为,严格机动船环保监管。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加大非法销售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强化建筑施工等各类扬尘污染执法,加强餐饮、烧烤行业油烟排放监管,强化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查处。对汽车维修企业实施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国家、省环保督察等有关工作。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全民共治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 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落实 “ 一岗双责 ” ,确保各项工作完成。市环委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并通报。
(二)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共治格局。 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要按要求公布有关环境治理信息。 社会各方力量要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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