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9月4日我局拟对山东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品全量高值循环利用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0-5198158
电子信箱:xu****@****.cn
通讯地址:****路****号市生态环境局612室
邮编: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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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电子产品全量高值循环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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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郓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与水浒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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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山东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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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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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二)营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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