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变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众参与说明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下方的二维码查阅、下载。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2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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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62400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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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望谟县边饶镇岜便风电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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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石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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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华能望谟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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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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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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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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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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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26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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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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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648/OVH3GqEBni4p5U9X9i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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