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8月12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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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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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环审〔2026〕157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氨水罐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含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的批复.doc |
2026年8月12日 |
黔南环审〔2026〕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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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650/jfpxDaABLRKCxEZfp3S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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