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凤凰路(纬六路至纬七路段)汉邦电缆门口污水管道抢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PYZX-GC-2026-097 )
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凤凰路(纬六路至纬七路段)汉邦电缆门口污水管道抢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区凤凰路(纬六路至纬七路段)汉邦电缆门口污水管道抢修项目
1.2 采购内容与范围:
工程概况:本工程针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工业园凤凰路(纬六路与纬七路)汉邦电缆门口污水管道抢修管道堵塞等问题,此管道为团部及工业园区主管道,发生塌陷堵塞,多个污水检查井向外冒水,导致凤凰主路面及绿化地带涌现大量污水,腥臭扑鼻,污染环境,影响机动车道及行人通行,需进行修复处理,施工内容包括(管道及管沟降水、铺筑临时便道、打钢板桩、管道清淤、管道开挖更换)。
承包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补充文件)等。
1.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1.4 工程地点:新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控制价:811153.61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须提供《供应商声明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24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9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进入《***平台》(www.****.com.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平台(www.****.com.cn)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
(2)请供应商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www.****.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平台下载费,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下载者需要发票的,***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公司出具,***平台公司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平台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凭CA证书办理项目后续电子磋商事宜,之前未办理CA证***平台办理,CA***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
(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平台将***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集中解密开标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平台(www.****.com.cn)”***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www.****.com.cn)”上传递交。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供应商应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平台(www.****.com.cn)”。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为www.****.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如需要)、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开标记录表在线签字等,不见面服务的***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175进行咨询。
逾期递交、***平台或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本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0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www.****.com)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文件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平台(www.****.com.cn)以电子化方式实施,***平台(文件获取、响应递交、远程开标),不作为公告法定发布媒介。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
联系人:黄星
电话:181****102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璞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街****号6层619号
项目负责人:王玉丹、林艳、李莉、张金玉、王静、罗为民
电话:182****9527
七、异议、投诉与监督
7.1 异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及电话见本章第六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投诉期限内。
7.2 投诉: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答复的,可以自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开发区纪检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且对该异议答复不服,方可提出投诉。
7.3 监督:本项目接受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办全过程监督。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均应自觉接受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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