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G301)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含环评监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绥满公路(G301)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含环评监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绥满公路(G301)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含环评监测)服务
1.2采购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资金。
1.5项目概况:国道绥满公路(G301)穆牡界至代马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绥满公路穆棱市与牡丹江市交界处,沿现有旧路穿越新房子屯后,在新房子屯西侧向左开辟新线上跨滨绥铁路、代马沟后,再次上跨绥满高速后,顺接现有旧路,终点位于代马沟村,路线全长8.52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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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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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制定项目环境监测方案,编制并出具合规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2)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在全***平台完成验收备案; (3)同步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预案的专家评审及备案手续; (4)全程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环保信息公示、***平台申报等工作,提供全程专项技术支持; (5)整理汇总全部资料,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要求的全套成果文件。 (6)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间及进度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包括环保验收相应的专家咨询,负责协调环保验收相应的会议等),在建设单位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174,850.5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询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期限按合同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成果文件须通过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5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环境工程领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注:环境工程领域相关专业包括:生态环境工程(污染治理与修复)相关、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相关、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相关、生态环境科研相关等相关专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网(****.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线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业绩。
注:线性工程指公路、市政道路、轨道、铁路、输水渠道、输油管线、输水管线、输气管线、堤防工程等。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9日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0时00分将供应商联系表(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55****@****.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及文件款后,将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PDF版本的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行 号:104261004201
账 号:166479607125
联系电话:0451-****0568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意向供应商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大道****号****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4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平台(www.****.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7.2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牡丹江****路****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3-***1633
采购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大道****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0153
电子邮箱:55****@****.com
监督部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电 话:0453-***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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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73/sVCfGaEBni4p5U9XWqX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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