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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益民垃圾处理中心生态封场项目招标公告

2022-09-07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北 - 邢台市 - 平乡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平乡县益民垃圾处理中心生态封场项目
省份/直辖市 河北 所属地区 邢台市 - 平乡县
采购单位 平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联系方式 杨海英 0319-***1902
更多联系方式 徐伟宝 0319-***1920
代理机构 河北鑫昇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韩丽娜 0319-***979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心生态封场项目 招标公告

工程 编码

2022B1305320042

工程名称

****中心生态封场项目

建设单位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程地点

****中心****城以南、后营村西北,定魏公路东侧,****城.1公里 ) 。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对库区进行局部封场,清退部分库区。将南库区生活垃圾倒运至北库区,南库区腾退,作为环卫基础设施用地,北库区进行生态封场,腾退面积 3.37万平方米,封场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主体包括垃圾整平、覆盖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填埋气收集处理工程、渗沥液导排处理工程、防洪与雨水导排、封场绿化、环境与安全监测等,配套工程包括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招标内容

施工 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 。 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 后的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内的 全部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鑫昇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1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 .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网 查询 : ( 1 )信用中国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 2 ) ****城***网站行政处罚决定 ;( 3 )****城***网站违法行为记录 。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

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人, 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8981496.43 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要求

联系人

杨海英

联系方式

0319-***1902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09日00:00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 2 年 09 月 16 日 23:59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09日00: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 2 年 09 月 16 日 23:59

地区

邢台市 平乡县

公告内容

****中心生态封场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 编码 : 2022B1305320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生态封场项目 , 已由 平行审审字 【 2022 】 1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 为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中心****城以南、后营村西北,定魏公路东侧,****城.1公里 )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对库区进行局部封场,清退部分库区。将南库区生活垃圾倒运至北库区,南库区腾退,作为环卫基础设施用地,北库区进行生态封场,腾退面积 3.37万平方米,封场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主体包括垃圾整平、覆盖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填埋气收集处理工程、渗沥液导排处理工程、防洪与雨水导排、封场绿化、环境与安全监测等,配套工程包括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

2.3 合同估算价: 18981496.43 元

2 .4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 5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 .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7 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 3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网: ( 1 )信用中国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 )****城***网站行政处罚决定;( 3 )****城***网站违法行为记录。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

3. 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人, 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 5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E ***平台” 或 “ 平乡县 ***网 ” (***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 CA 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 工程量清单、 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2 年 09 月 09 日 00:00 至 202 2 年 09 月 16 日 23:59 (北京时间),全天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2 年 09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 (若供应商 / 投标人在使用 E ***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055/8058 或咨询“ E ***平台” ( http://www.****.com) 首页客服 QQ 。

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 网、 E ***平台 (http://www.****.com) 上发布 。

7. 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 杨海英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韩丽娜(小组负责人)、刘慧欣、李令凯、张旭林(招标小组成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城

联系人: 杨海英

电 话: 0319-***1902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杨海英

电话: 0319-***19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昇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西段北侧

联 系 人: 韩丽娜

电 话: 0319-***9798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韩丽娜

电话: 0319-***9798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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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77/BMq1FoMB96iv977UGU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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