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心有限公司核医学科迁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0431-****3151
通讯地址:****路****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3保证声明.pdf 4审批申请.pdf 2****中心有限公司核医学科迁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公示版).pdf |
吉林省吉林****路****号, 租赁的吉林省吉****楼西侧 | ****中心有限公司 | 吉林省恒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10-12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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