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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20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大连市 - 庄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庄河市鞍子山乡五条线及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项目预算 43.2万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庄河市
采购单位 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吴双兴 0411-****9808
更多联系方式 郭云海 132****6866 陈昭泉 135****5387 张鹏 130****7685 更多联系方式(13个)
代理机构 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刘雪莲 0411-****588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庄河****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招标项目***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DLBC2026001-1

项目名称:庄河****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43.2万元

最高限价:900元/车(投标人所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确定服务单位1家,完成庄河****城生活垃圾转运等服务工作。庄河****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二次)包含垃圾转运装车、人工工资、燃油费、车辆折旧维修、保险、中转站水电、除臭药剂、消杀、进出场、管理、税费、利润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日期自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1.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且首次合同服务期限满一年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上级政策重大调整、项目取消或预算无法保障等客观情形,采购人可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本合同,双方按实际已完成服务据实结算,互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注:(1)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辽宁”网站(www.****.net.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大连”(****.gov.cn)失信联合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https://www.****.cn

方式:***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平台https://www.****.cn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中心开标室

1.根****中心要求,***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

3.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认真学习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ov.cn)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开标当日,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完成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5.网上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不见面开标等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gov.cn),***平台,客服电话:95763。

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供应商须在开标、评审期间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供应商,应承担相关后果。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本项目相关公告信息。

5.询问和质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询问和质疑”)

受理人:吴双兴

联系方式:0411-****98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庄河市鞍子山乡

联系方式:吴双兴0411-****980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联 系 人: 刘雪莲

联系电话: 0411-****5885

电子邮箱: d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雪莲

电 话: 0411-****5885

4.监督联系方式

电 话: 0411-****9137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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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04/qpu5vKABMqitpwL5nPV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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