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城市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项目 )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凤城市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网 )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682-00103
项目名称: 凤城市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项目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720 , 00 0.00元
最高限价: 720 , 00 0.00元
采购需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 凤城 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720个表层土壤样点的调查采样与样品流转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0****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720 个表层土壤样点的调查采样与样品流转,其中 2023年11月2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60%,即 432 个,如后期有所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包组编号: 00 2
预算金额: 1,040 , 00 0.00元
最高限价: 1,040 , 00 0.00元
采购需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 凤城 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040个表层土壤样点的调查采样与样品流转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0****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040 个表层土壤样点的调查采样与样品流转,其中 2023年11月2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60%,即 624 个,如后期有所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包组编号: 00 3
预算金额: 5,280 , 00 0.00元
最高限价: 5,280 , 00 0.00元
采购需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 凤城 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760个 表层土壤 样点的土样检测 。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1760 个表层土壤样点的检测任务,其中 2023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任务量的60%,即 1056 个,如后期样点数量有调整,按实际个数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包组编号: 00 4
预算金额: 1,000 , 000 .00元
最高限价: 1,000 , 000 .00元
采购需求:拟委托第三方开展 凤城 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服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4 包,供应商 可兼投不兼中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001包、002包: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003包①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检测能力; ②供应商应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004 包:无。
( 2 ) 供应商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9 月 7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
地点: ***网、****中心第 二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网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 购网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2 、 投标人 ***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 招标 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 行 投标 ( 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 、 投标人 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投标 文件外,须在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投标 文件内容及格式 “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 投标 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投标人 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网相关通知。
4 、 投标人 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 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 投标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 、 投标人 出现以下( 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1)因 投标人 原因造成 投标 文件未解密的;
( 2)因 投标人 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因 投标人 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 、 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 投标人 ,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 474570415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城东路 374号
联系方式: 131****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金禹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凤城市****楼门市
联系方式: 183****0639
邮箱地址: 18****@****.com
开户行: 中国银****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34 8070 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18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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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06/yS5F_IkBLds-kyXzlbJ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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