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081;Email:hp****@****.****.cn。
通讯地址:****路****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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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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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顶峰泰兴开发区南区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南路东侧、幸福西路北侧 |
顶峰(泰兴)热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3台310吨/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用1备)、2台37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水泵房及输水管线、排水系统、化学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封闭煤场、煤炭输送系统、2个石灰石粉仓、2个灰库、1个渣仓、1个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事故油池等。 |
***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6月12日,***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2月28日,***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和3月6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5年3月11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5月22日,***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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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你公司承诺控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氨逃逸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要求。低矮点源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和表3限值,厂界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工艺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中含煤废水、初期雨水进入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煤水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除尘、煤场喷洒用水;反渗透浓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化水系统、输煤系统冲洗等;超滤反冲洗废水、净水站污泥脱水废水进入净水站处理后回用于化水系统或冷却塔补水等;湿式电除尘排水进入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塔补水;脱硫系统废水进入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利用旁路烟道气蒸发,零排放。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中相关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布袋和脱硫废水处理污泥须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系统、柴油罐区、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化水站酸碱罐区、脱硫系统区域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定期排查并整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项目以全厂煤场、碎煤机室、煤仓间、柴油储罐区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十)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十一)项目依托的升压变及输电线路、***网工程、码头及厂外输煤栈桥项目等应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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