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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8-18拟建项目江苏 - 南京市 关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南京500千伏三秋5631/汊藤5632线24#~57#迁改工程

江****城街道和浦口区永宁街道

中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迁改现状500kV三秋5631/汊藤5632线24#~57#段,线路路径全长17.948km。其中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6.5km,利用原导线恢复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448km(其中恢复500kV盱秋5W31/盱藤5W32线线路路径长0.812km,恢复500kV三秋5631/汊藤5632线线路路径长0.636km),拆除现状线路路径长15.26km,拆除现状杆塔34基。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阶段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4)施工过程中做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线路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线路一档跨越河流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中。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施工期通过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控制施工场地范围,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优化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2)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拆除基础产生的混凝土等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

3)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生态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组织,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水土流失。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新立杆塔基础开挖要避开大风和暴雨天气,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开挖区的临时防护,如用彩条布苫盖防止雨水直接冲刷开挖面,减少水土流失。

3)导地线展放作业采用跨越施工技术,在经过道路和树林时,采用搭设毛竹跨越架,将导引绳和牵引绳置于跨越架上操作,减少对树林的损害。

4)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耕作土,以便土方回填利用。

5)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至1m,并对塔基表面进行清理,将基础清除,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6)施工结束后对新建塔基处、牵张跨越场等临时占地及拆除塔基处进行复垦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一档跨越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避免在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一档跨越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时优先无人机展放引导绳,不在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内临时占地。

2)临近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的塔基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点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排入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

3)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应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禁止在滁河重要湿地(江北新区)管控范围内倾倒、堆放施工固废。

2、运行阶段

(1)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做好线路沿线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线路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开展运行期环境监测,确保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189

通讯地址:****路****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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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089/NvxHvJgB1PPgWbR52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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