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8月1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资产处置的批复》要求,《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资产管理办法》(皖环函〔2026〕335号)规定,我中心从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定点处置企业库中选定安徽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收本次处置电器电子资产。本次处置电子电器55件(台),原值996450元。
公告期7天,特此公告。
安****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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