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3206810359000059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小效河南段提标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S3206810359000059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小效河南段提标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工程类型 |
招标公告
启东市小效河南段提标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S3206810359000059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小效河南段提标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小效河南段。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300万元,设计费约27万元。
2.1.3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等。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与预算、项目实施期间的工程变更设计、结余资金再安排的设计、相关试点工作的设计等工作,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期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同时具有河道整治、灌溉排涝、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牵头方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成员方为具备勘察资质的投标单位。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0 日至 2026年11月 3 日 9 时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6年 11 月 3 日 9 时 0 ***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6.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平台、***平台、***网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启东市水务局 联系方式:0513-****2863。
10.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城乡建设厅”_“信息公开”_“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里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电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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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启东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
代理人: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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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路****号 |
地址:****路****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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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先生 |
联系人:陆庆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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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3-****3621 |
电话:135****0066 |
招标人:启东市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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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31/vFKAI6EBni4p5U9XeEh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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