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由安徽南山弘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的“蚌****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6-Z24-209)”,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补疑,具体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第7款载明“合同估算价:资产使用费:不低于566万元/年;第二个5年运营期净利润分成比例:不低于20%”。明确上述条款不低于566万是否是第一个5年运营期内的平均年资产使用费,还是第一个5年期及第二个5年期10年期内的平均年资产使用费?资产使用费是否含项目中央空调能耗费?是否含项目广告位、停车场、屋面、地面场地等资源资产使用费?
回复:资产使用费涵盖两个运营周期(共10年)。资产使用费不包含中央空调能耗费,中央空调能耗费由乙方承担,且不包含项目广告位、停车场、屋面、地面场地等资源资产使用费,仅含1-****楼。
疑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载明:“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总运营期内总资产使用费的5%缴纳(即中标资产使用费×运营期年限×5%)”。请明确是否一次性缴纳10年期总资产使用费×5%作为履约保证金?
回复: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疑问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蚌****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运营管理协议》内第五条 房屋装修、使用及物业管理约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保利安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乙方运营期间应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规定。后期若甲方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乙方有义务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变更工作。请明确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及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车位物业费标准,另需明确上述物业服务费承担主体/人。
回复:本项目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及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车位物业费标准等内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再行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公司向商户直接收取。
疑问4:合同第七条成本权责分摊界定表内载明“能耗费用”由乙方承担。请明确“能耗费”的范围,如是否含中央空调能耗费(电费、燃气费)?是否含区域内消防水费、公厕水费、楼道及室外照明能耗费?
回复:能耗费包含中央空调能耗费及消防水费、公厕水费、楼道及室外照明能耗费。
疑问5:合同第七条成本权责分摊界定表内载明成本权责分摊界定表内载明“设备大修费用”由产权人承担。请明确“设备大修”的界定定义或者界定单次多少金额标准以上的为大修?
回复:设备大修包括电梯、中央空调及配电柜等设备的维修费用,单次维修金额2000元(含)以上为大修标准。
二、补疑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蚌埠市中欣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统一修改为“安徽南山弘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安徽南山弘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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