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06月26日 - 2026年07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9732
通讯地址:江西省****街****号****中心(****楼)****楼窗口
邮编:330000
| 建设名称: |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 |
| 建设单位: |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位于江西樟树工业园区河东工业园的盐化工业基地维达药业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6′48.218″、北纬27°59′34.923″,厂区总占地面积为31397平方米,项目不新增用地。厂区距赣江10.65km,距芗水河2.95km,****城区8km。厂区西面为江西宇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乙酸钠),南面隔园区道路为水塘,东面为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玻璃与焦化产品),北面隔园区道路为江西樟树芗溪省级湿地公园(一般湿地)。本项目性质为改建,通过淘汰部分生产设备,削减现有项目中联苯肼酯(100t/a)、联苯菊酯(800t/a)、功夫菊酯(800t/a)等产品产能,改建一条200t/a三甲基氰硅烷生产线、一条1000t/a溴氰虫酰胺生产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三效蒸发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包括车间无组织废气和厂区污水处理站新增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三甲苯、甲醇、乙腈、3-甲基吡啶、非甲烷总烃、TVOC、氯化氢、溴化氢、氰化氢、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等。(1)三甲基氰硅烷生产工艺废气、溴氰虫酰胺生产工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过“深冷+酸洗+碱洗+水洗+RTO+急冷+碱喷淋(设备自带除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氰化氢、氯化氢、苯系物、二噁英类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要求;TVOC、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等标准中较严值;乙腈、甲醇、吡啶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2标准要求;溴化氢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23)排放限值要求进行评价。(2)溴氰虫酰胺干燥工序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过“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等标准中较严值;颗粒物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排放标准;甲醇、乙腈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2标准要求;(3)污水处理站厌氧废气、三效蒸发废气分别通过加盖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酸洗+碱洗+水洗+RTO+急冷+碱喷淋(设备自带除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站其他废气经1套碱喷淋(预处理后),再经“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排放限值、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等标准中较严值。(4)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经过“深冷+酸洗+碱洗+水洗+RTO+急冷+碱喷淋(设备自带除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等标准中较严值。(5)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区采用自动投料方式及自动控制工艺、密闭转移物料,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并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开展绿化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氯化氢厂界浓度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3中标准限值,硫化氢、氨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可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3—2019)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附录C相应限值要求。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生产车间设备冲洗水、废气治理废水、实验室新增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初期雨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TN、AOX、氰化物、TOC、吡啶、SS、氯化物、全盐量等。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废气治理废水经两级破氰预处理,与设备冲洗水、实验室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A/O池+臭氧氧化)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盐化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二噁英满足参照评价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排放标准。园区集中供热蒸汽冷凝水进入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网;初期雨水进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进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网送至盐化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废水总排口监测因子为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雨水排放口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离心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80~10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脱色废活性炭和蒸馏残渣、废活性炭、深冷废液、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废分子筛、废保温材料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保温材料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分子筛交由活性炭再生回收单位处理。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同时安装智能终端、电子地磅等,落实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要求。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二是各类反应釜、槽等均架空设置,下设围堰、托盘或收集沟,废水收集、输送应采用明渠明管;三是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废气处理区、生产车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等)及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四是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在项目场地内污水站旁、北侧、西侧、102车间旁、****楼旁等共设置5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钠、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碘化物、苯、甲苯、二氯甲烷等。另外,在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个深层土壤,储罐区、103生产车间、****楼附近分别设置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苯、甲苯、二氯甲烷、氨氮、氰化物、石油烃、1,3,5三甲苯、铜、二噁英类。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三甲基氯硅烷、甲醇、乙腈、氰化钠、溴化氢、氰化氢、氯化氢等泄漏引发的风险,以及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类,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为防止泄漏,废水收集、输送应采用明渠明管,管道线应标志清晰,巡线员定期巡线,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工段现场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等,甲醇、乙腈等危化品贮存区设置围堰,加强危废的运输、贮存管理,做好危废暂存库的防雨、防水工作。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制订企业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项目落实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涉及仓库和生产装置周边设围堰、沙袋等;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事故池、污水处理站等;三级防控措施为园区配套风险防控措施(樟树盐化工业基地1座容积5000m3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已建1座896m3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7.“以新带老”措施(1)清空露天堆放原辅料桶、中转料桶,采用仓库、车间内堆放;(2)对102车间外污水收集池盖子破损进行修复;(3)对碱喷淋废气处理措施围堰内防渗层破损进行修复,防止物料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开展了公众参与。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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