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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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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中心网站(http://****.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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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23-11 | |||||||||||||||
| 2、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8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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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发区规划调整需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位规划相符性、对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开展分析、评价规划范围内生态状况、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预测不同发展情景下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开展环境风险评价、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明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制定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按规定程序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部门的评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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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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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平台备案(***平台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本单位2022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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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中心网站(http://****.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网上上传递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网上操作地点)****中心****楼集中开标大厅三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59 号安阳市民之家)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中心网》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网(http://****.gov.cn),***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网址 2.1 ***平台(河南省安阳市)http://****.gov.cn《磋商文件》简称“***平台 ” 2.2 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平台进行下载。 3、网上电子交易提示: 3.1 注册:供应商完成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网上电子交易。 3.2 获取《磋商文件》:按本章第 3 条“获取磋商文件”办理。 3.3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或延期的通知: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2 条“2.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的通知,及相应时间变更”执行。不另行通知。 3.4《响应文件》编制: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按“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3 条第 7 款“3.7《响应文件》的编制 ”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5《响应文件》递交: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并签名及加密,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4条“4.《响应文件》的提交 ”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6《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方)”***网上开标室,在规定时限内解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5条“5《响应文件》的开启 ”执行,否则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 3.7 磋商: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及时澄清,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执行,否则将会评定为无效投标。 3.8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中,***网上电子交易的系统***平台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3.9 ***网上电子交易操作流程、以便有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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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 | |||||||||||||||
| 联系人:王睿 | |||||||||||||||
| 联系方式:155****201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00****楼 | |||||||||||||||
| 联系人:赵志勇 | |||||||||||||||
| 联系方式:130****070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赵志勇 | |||||||||||||||
| 联系方式:130****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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