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国有闲置资产,规范资产租赁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现将我院南门院区闲置房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招租,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从事医疗卫生及相关健康产业的合法经营主体前来报名洽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街****号(陆良县中医医院南门院区),租赁范围包含:****楼至6层、****楼至4层、****楼至4层及院区配套停车场。
该院区总占地面积356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09平方米,本次招租房屋面积约4561平方米。院区功能布局合理、分区清晰,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具备医疗卫生、康养服务等业态的运营基础,可根据经营需求改造后投入使用。
二、租赁用途要求
1.本次场地实行整体打包租赁,不得分层、分区拆分出租、转租或分租。
2.承租场地仅限用于开展合法合规的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业,包括综合诊疗、专科医疗、康复康养、健康管理、医疗配套服务等业态。
3.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风险等项目,严禁开展与医疗健康行业无关、影响院区公共安全及整体形象的经营活动。
4.所有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卫生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属地监管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三、承租资质要求
1.承租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或合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2.承租主体须具备医疗、康养、健康产业相关经营资质,熟悉行业管理规范,能够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3.承租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不良记录。
四、租赁相关约定
1.租赁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承租方,整体承租,不拆分出租。
2.场地现状:按现有场地、楼宇及配套设施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知晓场地现状,一经签约,不再以场地、设施现状等问题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5年。
4.起租金额:本项目起租金额62万元/年,意向方报价不得低于该起租金额。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消防年检费、场地运维费、装修改造费、经营税费等全部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装修改造要求:承租方如需装修改造、增设设备、调整布局,须提前提交改造方案,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所有固定装修及不可移动附属设施无偿归我院所有。
五、竞争性磋商评审规则
1.评审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量意向承租方资质信誉、行业经验、运营方案、履约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承租对象。
2.评审组织:由我院成立专项评审小组,对有效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统一综合评审。
3.评审方式
(1)资格初审:对报名主体资质、信用记录、行业从业条件等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对通过初审的意向承租方,从经营实施方案、行业运营实力、资金保障能力、信用履约情况、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定。
4.结果确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承租对象。若报名期内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可直接按程序确定承租主体。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承租方并办理后续签约手续。
六、报名及踏勘咨询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8日
2.现场踏勘:报名期内,意向承租方可提前预约实地踏勘。
3.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0874-***3399
联系地址:****城西3路
七、其他事项
1.我院根据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承租对象,本次招租最终解释权归陆良县中医医院所有。
2.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改变租赁用途,一经违规,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公告发布单位:陆良县中医医院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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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654/a5gJpKABMqitpwL5ckq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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