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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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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区10座单体环保公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心网(http://www.****.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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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2-142 | |||||||||||||||
| 2、项目名称:****城区10座单体环保公厕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350,958.06元 | |||||||||||||||
| 最高限价:1350958.0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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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工程概况:拟建10座“2+1+1单体环保公厕”,2+1+1是由2个无性别间,1个无性别残疾人间,1个设备管理间组成,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叶县。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7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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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限为准。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响应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电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无在建项目(无在建承诺书须经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及“***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务合同和社保单位开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1、如果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返聘的已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2、如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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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2年12月17日 至 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网(http://www.****.com) | |||||||||||||||
| 3.方式:***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申请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中心网(网址:http://www.****.com)“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com 办理CA证书:http://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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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网》、《***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和《***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6208 2.《***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3.各投标人如有***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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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昆阳大道交汇处西200米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111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南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605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87****6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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