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223MB2D459412609170138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广宁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咨询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广宁分局提供的相关企业名单(企业数量不超5家),结合各企业自行落实的整改措施,核实其VOCs的减排量,编制改造总结报告,并组织专家对总结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包括: 1.现场核实各企业所实施的VOCs减排措施; 2.收集各企业实施VOCs减排措施前后的生产统计资料; 3.根据《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等技术文件,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核算各企业的VOCs减排量,编制各企业总结报告; 4.组织技术专家(3名)对实施总结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出具评审意见;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实施总结报告; 6.向主管部门提交各企业的相关资料。(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刘先生 0758-***8183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报名成功后,请将具体方案发送至邮箱:sh****@****.****.cn |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项目服务时限为:中选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工作及提交成果资料,具体以采购方的需求时间为准。 |
| 服务金额 | ¥180,000元 至 ¥170,000元 |
| 金额说明 | 1.采购预算:广宁县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18万元(壹拾捌万元整)。 2.结算方式:具体的支付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20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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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87/9g1wraABLRKCxEZfpHW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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