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大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1400314886991F-20260826-000001-9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关于大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大埔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于2026年9月28***网、***网站发出招标公告,现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55页,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第1条词语涵义,原内容为“(9)勘察设计:指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泵站、 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设计以及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本次招投标为是初步设计阶段,对应的是概算编制。施工图阶段造价对应为预算编制。上述提到预算编制,是否为笔误。
答1:招标文件P50页已注明:格式仅供参考,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等,不含测量及物探、预算编制,最终合同文件以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P59页,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第10条配合施工,原内容为“10.1 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派出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工地,做好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设计代表的人数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0.2 设计代表的职责是:(1)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勘察设计问题。(3)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4)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10.3 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其工作及生活用房由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上述条款应为施工图阶段的内容,但本次招投标为初步设计,是否存在错误。
答2: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删除原招标文件P59页第二部分 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第10条配合施工的所有内容。
此外,删除招标文件P56-57页第二部分 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的5.9、5.10、6.10、6.12,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次答疑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
招标人:大埔县水质净化所
2026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招标答疑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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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87/BacbLqEBMqitpwL5qk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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