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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更正公告(第1次)

2026-09-29招标变更-变更广东 - 汕头市 - 南澳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汕头市 - 南澳县
采购单位 南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0754-****8767
更多联系方式 0754-****7335
代理机构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 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05003980481342-20260924-000218-7
公告性质 其他

公告内容

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于2026年09月24***网、***平台发布“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此项内容删除。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平台上传:有效的证书及证明材料。”此项内容删除。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6555。”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754-****8767。”

4、原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更正为:“汕头市南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项目拟派人员中“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

1)具备给排水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备给排水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类工程设计项目(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环境工程等类似工程),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奖项的,省级(或以上)的,每项得1分;市级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各专业负责人:

1)环保专业负责人:具备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 分;具备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结构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结构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电气类专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电气类专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备给排水类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类工程设计项目(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环境工程等类似工程),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奖项的,省级(或以上)的,每项1.5分;市级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各专业负责人:

1)环保专业负责人:具备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具备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 分;具备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电气类专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备电气类专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 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备工程造价类或经济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做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名称 1 更正公告.pdf
附件名称 2 更正公告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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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87/KE507KABni4p5U9XE4v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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