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6057480196762609080334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2027年度大沥镇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需求书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相关检测标准,乙方对甲方提交的饮食业油烟排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噪音低频监测申请进行采样分析并提供检测报告。 2.服务要求:接到甲方申请后,乙方应在1-2个工作日内安排采样工程师现场检测;采取样本后3-5个工作日内,出具有效的带CMA标志的正式检测中文报告纸质版正副本各一份,免费送至甲方。(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7-***1700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48,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甲方将《2026-2027年度大沥镇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需求评分表》作为唯一评审依据,乙方须严格依据本需求编制响应文件、核算投标报价、制定服务方案。 |
| 服务时限说明 |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本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总金额不得超过148000元(含税)。服务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合同金额,本合同立即终止。 1、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该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的支付具有特殊性,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支付日期为准。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甲方以乙方实际检测类型数量为结算依据,每半年提交一次结算资料。 |
| 服务金额 | ¥148,000元 至 ¥1元 |
| 金额说明 | 本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总金额不得超过148000元(含税)。服务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合同金额,本合同立即终止。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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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87/okDlg6ABni4p5U9XXG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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