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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犀牛脚盐场蚝蜊坳工区连片土地公开招租项目

2026-08-31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西 - 南宁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西 所属地区 南宁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报名链接:http://****.com.cn

项目名称

钦州市犀牛脚盐场蚝蜊坳工区连片土地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6-826

挂牌价格

877,500.00元/年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9月4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钦州市犀牛脚盐场蚝蜊坳工区连片土地,原为盐漏(用地),已转海水养殖经营,现状为土塘养殖塘,标的东面相隔大疆渔业养殖场储水塘到鹿耳环江,南面斜对面距金桂纸厂约180米,西距六钦高速约2400米,北面相隔大疆渔业养殖场到新联村680米,区域位置较好,本次招租场地的参考面积约675亩(以实际交地为准),招租场地不含地上附着物,不配套用电、用水,须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问题。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亩)

挂牌价格

(元/年)

租 期

(年)

竞租保证金(元)

招租用途

现状

1

钦州市犀牛脚盐场蚝蜊坳工区连片土地

675

877,500.00

8

1,755,000.00

农业种植、滩涂养殖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空置

备注:

1.以上标的出租面积以实际交地为准,出租范围以租赁范围图确认的范围为准。

2.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标的查看联系人:禤先生,联系电话:139****8827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钦州市犀牛脚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钦州市犀牛脚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林庆丰

注册资本

687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盐加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4201133731B

经营规模

微型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审定钦州市犀牛脚盐场蚝蜊坳工区连片土地租赁期限的批复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2026年5月9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77,500.00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其他保证金

处置方式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20%收取,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合同期满后核查无违约行为和任何欠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租赁期限

8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以参考面积作为基数计算交纳交易服务费,不以实际测量面积而调整。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约定签订租赁协议(详见附件)时间。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

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公司法人,成立5年(含)以上、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

2、须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且从事种植、养殖项目经营1年以上。

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承租方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法律诉讼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意向承租方无拖欠出租方款项,与出租方无经营纠纷,未被出租方列入黑名单。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水域滩涂养殖证;

4、***网https://****.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6、承诺书(承诺事项见附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8、实地勘察确认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实地勘察确认书、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不配水电、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意向承租方须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需阅知招租公告及拟签订的租赁协议。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认可出租场地的全部状况和承租条件,自愿承租该场地,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按先付后用原则,在签订合同3日内缴交第一、二年度租金,合计175.5万元,其中向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租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足以缴交两年租金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补足,此后承租方须在下一年到来的前两个月内缴交下一年度租金。

3、标的地位于自贸区规划范围,土地存在被规划回收开发风险。租赁期间内,如因钦州****城****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需要收回租赁物,或其他行业管理限制使用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构成违约,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出并归还租赁物,且出租方不予以补偿因此给承租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租金按承租方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

4、承租方利用土地开发农业种植、养殖项目建设,须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及生态环保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养殖的须配套建设生态环保“三池两坝、陆基一体”等环保部门推荐过虑设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出租合同,由此造成承租方投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造成的安全、环保风险、隐患、险情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安全环保责任,并赔偿损失方的实际损失,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通过法律途径获取补偿。

5、承租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以公司形式与钦州市开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品购销等相关业务,且营收不低于800万元/年,且为该公司创造净利润不低于16万元/年。

6、承租方自主投资建设项目运营,风险自担并自负盈亏。

7、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协议范本,未尽事宜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另行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8、****中心联系地址:****大道****号****中心旁)****楼,联系电话:0771-***6762

保证金详

细情况

交纳金额(元)

1,755,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9月4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账 号

8113001013900137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法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转为出租方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7)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8)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承租的;

(9)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非因出租方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协议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 承诺书

3、 租赁协议(范本)

4、 实地勘察确认书

5、 土地经营合作协议(范本)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汤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8411

191****6992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627

联系地址

1、****路****号菲律宾园·****楼****大厦

2、****大道****号****中心旁)****楼****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网www.****.com.cn)及第四产权(www.****.com***网上交易地址,***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网上报名。

第五条 ***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网***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平台***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网***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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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89/N45IWKABMqitpwL5JMW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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