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委托,****中心****中心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D-058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部分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1包、第二包:客观分中2、投入人员评价“(1)项目经理具备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电子件,每个满足要求的扫描件得2分,最多4分”更正为“(1)项目经理具备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电子件,满足要求得4分,其他0分”。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6年6月25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蓉蓉、丁亚天
(二)联系电话:022-****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朋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169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中心(传真号:022-****8304或邮箱:gg****@****.****.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中心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0583)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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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9/12ta_Z4BMqitpwL5VTR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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