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追加实验室专用材料供应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6-09-04招标公告-公告比选广西 - 南宁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追加实验室专用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26万
省份/直辖市 广西 所属地区 南宁市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联系方式 0771-***9780
更多联系方式 138****5562 王工 0771-***9007 粟少丽 0771-***9461 更多联系方式(13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我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规定,拟就追加实验室专用材料供应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追加实验室专用材料供应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二)竞标人与我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技术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六、供货时间:接到用户采购现货需求的,2小时内现货免费送货上门;接到用户订单供货需求的,2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具体品牌、型号、数量进行供货。如现货不充分或无法满足用户订单要求的,须及时告知采购人,未及时告知采购人导致供货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该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质保期(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

八、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四)报价表(附件3);

(五)需求响应表(附件4);

(六)服务承诺书(附件5);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6);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七)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

十、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6年9月9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密封盖章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楼****路****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递交时间以我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见附件2。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综合评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最低优先、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单位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付款方式:(1)当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时,如成交人具备现货的,需在2小时内按采购人指定具体品牌、型号、数量送货上门;如成交人不具备现货的,需在2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具体品牌、型号、数量进行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验收单上签字;成交人不给予供货造成损失的,成交人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因厂商原因无法按期供货,成交人需出具书面说明给采购人,并提供替代方案建议,保障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成交人发生超过5次不按期供货,或所供货物出现超过5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替换品牌型号等),且不做原因说明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2)采购人每3个月结算一次并向成交人支付货款,根据送货单据、验收单及成交人开具该次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办理结算。

(3)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需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夏,0771-***9780

附件:1.采购需求

2.评审标准

3.报价表

4.需求响应表

5.服务承诺书

6.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4日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6924/SZHBbKABMqitpwL5jfcR.html

广西环保招标
南宁市环保招标
柳州市环保招标
桂林市环保招标
梧州市环保招标
北海市环保招标
防城港市环保招标
钦州市环保招标
贵港市环保招标
玉林市环保招标
百色市环保招标
贺州市环保招标
河池市环保招标
来宾市环保招标
崇左市环保招标